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(下称“广电总局”),或将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的版权管理。
本报记者从一家新媒体运营商处获悉,近日,广电总局拟成立专门的组织,对新媒体产业链进行监管,重点是,对新媒体内容的“交易价格”、版权诉讼中的“侵权价值”进行评估。
11月10日,广电总局“新媒体影视版权研究”课题组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,目前,该课题的前期调研已经结束,调研结果已经成文。
而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,这一计划甚至可能催生出一个“中国新媒体内容的统一交易平台”。
版权纠纷
11月初,广电总局法规司派出课题组,赴中央电视台旗下央视网、上海SMG旗下东方宽频、视频网站pplive、ppstream等进行了调研。
在这些被调研的企业中,央视网、东方宽频等隶属“广电系”,背靠电视台制作资源,既属于新媒体内容提供商,又属于新媒体运营商,而pplive、ppstream等则为纯粹的新媒体运营商。
近年来,随着各类新媒体技术发展,受众收视习惯渐渐转移,部分电视观众开始向P2P电视、个人视频网站甚至手机电视等“分流”,新媒体交易市场的“蛋糕”也越做越大。
“但与此同时,版权纠纷和诉讼也越来越多。”一位接受调研的新媒体...